上海殡葬">上海殡葬8月27日,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攀枝花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》,对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等免费对象,免除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,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,减轻群众治丧负担,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办法指出,免除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包括遗体接运费用(攀枝花市辖区内);遗体火化费;遗体暂存(冷藏)存放费用(3天以内);骨灰存放费用(1年以内)。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城乡居民(含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),在我市政府主办的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人员,享受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政策。攀枝花市城乡低保对象;攀枝花市城乡特困人员;攀枝花市重点优抚对象(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、残疾军人、烈士);攀枝花市计划生育失独父母;攀枝花市行政区上海殡葬域内无名、无人认领和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;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;人体器官捐献者等7类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,还享受其他3项优惠政策。
上海殡仪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去世就地火化的,凭殡葬服务机构出具的火化证、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逝者户籍所在地县(区)民政部门审核报销。重点救助对象殡葬费用,由市殡葬服务中心直接免除。